2019年以来,都兰县共2次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总计降价0.1412分/千瓦时。为避免惠企政策落地经常出现不继续执行、继续执行不做到、作法不统一等问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昨日的组织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供电公司、各并转供电主体13家单位开会了不准在并转供电环节展开调高销售的警告规劝不会,对2019年以来都兰县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降价情况展开了辨别,对各并转供电单位明确提出明确工作拒绝。一是对于不具备改建为一户一表的电力用户,供电公司要主动服务,尽早构建必要供电,并严苛按照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度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报》(青发改为价格﹝2019﹞355号)规定的《青海电网销售电价表格》继续执行,目录电价之外不得缴纳任何其他费用;二是各并转供电单位不应将2019年以来我县减少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降价额度全额传导给非直遗文用户、对嗣后无法构建必要供电的产业园区、物业等再次发生的并转供电线损、电损及公用设施用电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与租户协商确认,或者按规定的目录电价缴纳费用,并转供电产生的线损、电损等损耗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分别核算,并按月审批。
此次会议目的全面秉持国家和省委深化放管服改革的精神,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证国家电价政策实施做到。会议的开会,各重点并转供电单位进一步提高了了解,具体了工作拒绝,并回应将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近期的电价政策,将减少电费的成果确实传导到终端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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